5元取整法:2012年12月1日前,我省执行“5元取整”办法。具体费额取整办法为:2.50元≤费额零头≤7.49元,归5元;7.50元≤费额零头≤12.49元,归10元;取整后最终费额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。
1元取整法:2012年底,湖南省调整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额取整办法,将由原来的5元取整调整为“1元取整”,费额零头≤0.49元,舍去;0.5元≤费额零头≤0.99元,归1元。取整后最终费额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。
2012年12月1日起,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额执行“1元取整”方式。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执行,1元取整需要收费员频繁找零,确实影响了通行效率,1元取整要高频率找银行换零钞,无形中增加了很大工作量,收费差错率也明显上升。长沙租车服务网获悉: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官方网站(www.hngs.net)发布一份调查问卷,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额取整办法,即由现在的1元取整,恢复到5元取整。问卷调查结果,将成为湖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恢复“5元取整”的重要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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