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驾、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,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“马路杀手”。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.3万起,其中醉酒驾驶4.2万起。对公共安全产生很大威胁.一直以来,理论界、司法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问题。为体现以人为本理念,立法保护民生,8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(八)草案增加规定,将此类危险行为入罪: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此举必定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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